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2026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以下简称贷款毕业生)离校前的有关工作,加强对贷款毕业生的后续服务和管理,根据省教育厅的工作要求以及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贷款毕业生相关工作的内容通知如下:
一、扎实做好贷款毕业生诚信教育
各学院要抓紧毕业前的时间,结合资助政策宣讲“两节课”工作要求,上好资助政策宣讲课,发放《致贷款毕业生的一封信》(附件1)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流程》(附件2),进行诚信宣誓、诚信签名等多种诚信教育活动,对毕业贷款学生做好诚信教育、金融知识、征信知识教育,特别是做好不按时归还国家助学贷款所带来的不良后果和预防诈骗教育、远离不良贷、套路贷等警示教育。
二、努力做好贷款毕业生提前还款工作
为推动学校助学贷款还款工作,降低贷款违约率,各学院要动员和鼓励有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离校前(5月29日之前)积极主动地偿还助学贷款。要求未结清校园地贷款合同毕业生签订《高校助学贷款家长、监护人告知书》及《毕业学生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3),学校、学院各执一份,督促毕业生及家长了解清楚自己还本付息的时限和金额,并于5月29日前将告知书、登记表的签订材料(一份)交至校学生资助管理科,另一份由各学院留存。
三、按时完成毕业确认工作
凡是在校期间申请过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及生源地信用贷款且毕业离校前未结清所有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无论是否继续升学,都需进行毕业确认,校园地贷款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生源地贷款学生登录(https://sls.cdb.com.cn/),通过“贷后管理”—“毕业确认”进入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办理页面,核对、补充或修改有关信息,确认后提交毕业确认。请于5月22日前完成确认(具体确认流程见附件4),并于5月22日前校园地贷款学生毕业确认表交至校学生资助管理科。
四、继续升学的学生还款计划变更办理
校园地贷款毕业生成功专升本或考取研究生后可以在毕业前30日内提出还款计划变更申请,并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进行操作,同时请各学院做好申请材料的收集和登记工作,在9月15日之前按要求把相关材料统一报送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