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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河南工学院第二批学生工作精品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5-04-02 17:00:51  浏览:

各学院:

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打造一批叫得响、质量优、有特色的精品学生工作品牌和项目,树立我校学生工作典型,持续推动学生工作高质量发展开展河南工学院第二批学生工作精品项目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以相关部门或二级学院为主体培育的、能够突出我校特色的学生工作项目。第一批已结项或已获评省级相关品牌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二、评选条件

1.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密结合我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实际,积极探索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推出一批具有应用价值的研究成果,促进工作中实际问题的有效解决,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较强的实践价值和一定的示范推广价值。

2.以学生工作岗位职责为依据,结合学生思想、学习和生活实际,在开展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及管理服务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典型经验、育人模式和长效机制,曾受到校级及以上奖励(表彰)或被校级及以上媒体宣传报道。

3.原则上申报的项目应已实施一年以上并显示出良好的育人效果,形成了较为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具有较强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师生评价好、认可度高。

三、评选流程

1.学院推荐(即日起—4月25日)

各学院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精心组织院内评选的基础上,至少推荐1项参加校级评选,填写《河南工学院学生工作精品项目申报表》(见附件),并提供相关获奖、报道的佐证材料。

2.校内评审(4月底)

学工部将根据《河南工学院学生工作精品项目培育建设管理办法》(校〔2023〕38号)组织专家对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具体通知另行下发。

3.立项公示(5月上旬)

选树学生工作品牌项目评选若干,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立项,下拨建设经费按照《河南工学院学生工作精品项目培育建设管理办法》(校〔2023〕38号)执行。

四、有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确保推荐的项目具有真实性、代表性和示范性,严禁弄虚作假。

2.各学院要以评选为契机,展示我校学生工作好的经验做法,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3.申请人请于4月25日上午下班前将《申报表》纸质版5份及相关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不受理个人提交)由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后报送至办公楼A0812室,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材料电子版以“单位+项目名称”命名发送至邮箱xscsjk@hait.edu.cn

联系人:冯老师

联系电话:3691127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