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办学〔2025〕112 号),经研究决定,现开展我校2025年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我校2025年全日制应届本专科毕业生;
评选比例为2025年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2%。
二、评选时间
4月27日-4月30日,学生申请、学院审核、院内公示;
5月6日,推荐结果上报学工部;
5月6日-5月12日,学校审核、全校公示。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爱国情怀深厚。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提出的各项要求,热爱祖国,脚踏实地。
2.学习成绩优异,自觉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所修课程全部及格。品德优秀,诚信意识较强和学术道德良好,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3.道德品质突出,素质能力过硬。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主动参加体育锻炼、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学科竞赛和志愿服务活动,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正确的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优先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认定:
1.在校期间多次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员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党员干部等或奖学金的学生。
2.专业技能突出,在校期间获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技能人员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实践、创新能力强,在学术、科研、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创意大赛、职业规划大赛等省级及以上的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
3.响应国家号召参军入伍、献身国防事业。积极参加基层就业项目,自愿赴西部、边远地区和重点领域、新兴领域、乡村振兴就业。自主创业或参与创业且成绩显著,能够以创业带动就业。
(三)直接推荐
在社会突发公共事件中,冲锋在抢险、救灾、救人一线,见义勇为、主动担当,获得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不含政府部门组成部门、内设机构等)颁发的荣誉表彰(表扬信、感谢信、志愿服务证明等除外),不受 2%名额限制。
四、材料上报
1.《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附件1,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2份)。
2.《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附件2,A4纸单面打印,一式1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3.xx学院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公示(附件3,一式1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上述材料请于5月6日下午6点前以学院为单位(不接受个人申报)报送至A0812室,所有纸质材料均需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以“学院+2025省优”命名发送至邮箱xscsjk@hait.edu.cn,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五、评选要求
1.各学院要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根据评选标准,综合考察评选对象各方面的一贯表现,评选出广大师生普遍认可的优秀毕业生。
2.各学院要通过评选工作,宣传典型,表彰先进,充分展示我校毕业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面貌,扩大先进典型的辐射范围和教育效应。
联系人:冯老师,联系电话:3691127。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