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学生勤于学习、勇于创新、甘于奉献,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和专项才能发挥,表彰和鼓励在学业、品德、科研、创新、实践、美育、体育、国防、宿舍建设及个人成长等方面有突出成绩的学生。学校决定开展利菲尔特“校园之星”单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校园之星”单项奖学金由新乡市利菲尔特滤器股份有限公司捐赠资金设立,用于奖励全日制在校普通本科生中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以表彰先进,立德树人,鼓励和促进我校学生成长为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组织管理
(一)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单项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和管理工作。
(二)学院负责本学院学生初选、推荐,协助学校做好发放、表彰工作。
三、奖励额度及注意事项
(一)单项奖学金实行“总量控制,动态分配”原则,按照平均每人奖励1000元的标准,根据学生申请情况制定具体分配比例名额及奖励标准。
(二)凡取得我校学籍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科学生均可申请,单项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评选时间在每年9月-10月。
(三)每人仅限申报一类奖项。评审年度为2024-2025学年,荣誉、奖项等内容所属时间段为2024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非此时间段不做统计。
四、评定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良。
5.综合素质特别突出,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6.申请单项奖学金需满足单项奖学金具体申报条件
五、评定奖项
(一)进步之星-学业进步奖学金。此奖项用于奖励学业取得突出明显进步学生,本学年学业成绩较上一学年排名提升30%及以上,且无不及格科目。(提供学院开具的证明、成绩单等相关材料)
(二)科研之星-科研竞赛奖学金。此奖项用于奖励能力突出、创新能力强,作为项目负责人在互联网+或挑战杯等各级各类科创竞赛中获得省级以上重要奖项或突出成绩;或获得国家专利、在重要刊物发表科研论文、出版专著的优秀学生。(提供证书、论文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国防之星-国防筑梦奖学金,此奖项用于奖励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四等战功/三级表彰以上奖励或服役期满五年以上,且复学后有突出事迹的;或积极参加国防教育活动、军事技能训练、征兵工作、预备役训练等,荣获校级(旅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或担任校级国防类社团或学生组织负责人(社长、副社长等)满1学年,牵头组织国防特色活动,获校级以上表彰或市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的优先。(提供相关部门任职证明及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宿舍之星-和谐宿舍奖学金,此奖项用于奖励宿舍卫生状况优秀,宿舍氛围积极融洽,宿舍成员无违纪行为,宿舍成员获得校奖学金、校级以上学科竞赛类荣誉或英语四六级、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等资格证书超过三分之二,在我校“五星宿舍”“学习标兵宿舍”“学霸宿舍”评选中表现突出优先。(提供学院开具相关证明及宿舍成员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自强之星-自强不息奖学金,此奖项奖励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勇于克服在学习、科研、生活或其他方面的困难,在成长成才过程中表现出非同一般的顽强毅力,具有典型励志事迹或个人成就者,相关事迹被市级及以上表彰或相关媒体报道者优先。(提供事迹材料、媒体报道、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六)服务之星-实践力行奖学金。此奖项用于奖励志愿服务、假期社会实践、第二课堂有突出成绩,作为项目队长或主要负责人取得省级及以上奖励的学生,所在团队受到市级及以上媒体报道或表彰的学生优先。(提供媒体报道、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七)文明之星-精神文明奖学金。此奖项用于奖励在校园文明建设、道德诚信建设、助学助残等活动中,在维护社会秩序、见义勇为和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受到市级及以上媒体报道或表彰的学生优先。(提供媒体报道、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八)阅读之星-书香浸润奖学金。此奖项用于奖励热爱阅读,能积极高效利用图书馆各类资源,2024-2025学年纸质图书借阅量名列前茅,乐于参加图书馆开展的各项阅读推广活动,积极参加图书馆志愿服务,助力校园阅读文化建设。(此奖项由学生申请、图书馆提供数据)
(九)文体之星-文艺体育奖学金,此奖项用于奖励积极参加国家级、省市级文艺、体育类比赛,且获得国家级、省市级重要奖项者,获个人荣誉奖优先评选。(提供媒体报道、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十)创业之星-创新创业奖学金,此奖项用于奖励具备创新意识与创业能力,牵头成立创业公司,公司运营满6个月且产生一定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参与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省级二等奖及以上;或拥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且专利已实现转化。(提供营业执照、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9月24日-9月28日,学生自愿填写《河南工学院利菲尔特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并提供充分的佐证材料,报给辅导员。同一事由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奖学金获奖条件的,仅可选择一项申请。
(二)学院审核。9月29日-9月30日,各学院对照奖学金申请条件,对学生提交的材料开展真实性、合规性审查。审核无误后,分类汇总《河南工学院利菲尔特奖学金申请表》,并填写《河南工学院利菲尔特奖学金汇总表》,于9月30日上午12点前将纸质版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xszz@hait.edu.cn。
(三)学校评审、公示、表彰。10月9日—10月17日,学校组织评审专家依据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审,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予以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示范引领。“校园之星”单项奖学金评选是学校选树先进典型、激励学生全面成长成才的重要举措,对营造优良学风具有重要意义。请各学院切实提高重视程度,周密部署宣传动员工作,深入发掘各类优秀学生典型,充分发挥先进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严守评选原则,规范流程管理。各学院须将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贯穿评选全过程,认真核查申报材料,确保评选活动依规有序开展、结果真实可信。
(三)严肃纪律要求,杜绝弄虚作假。诚信是评选工作的底线,对在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虚报材料(如伪造获奖证书、篡改成绩、虚构经历等)行为的学生,一经发现或查实,立即取消其本次评选资格,已获奖的追缴荣誉证书与奖金;各学院要强化诚信教育,提醒申报学生严守诚信准则,同时在审核环节从严把关,筑牢纪律防线。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