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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8年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学生、文明辅导员、文明宿管员的通知
2018-05-08 17:27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巩固我校文明创建成果,进一步加强大学生精神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树立先进典型,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成才,决定开展2018年度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学生、文明辅导员、文明宿管员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 文明班级、宿舍、学生: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行政班级、宿舍、学生。

(二) 文明辅导员:全校在岗辅导员。

(三)文明宿管员:全校在岗宿管员。

二、评选条件

具体标准请见附件1

三、评选名额及比例

(一)文明班级评选数不超过本系部班级总数的20%。

(二)文明宿舍评选数不超过本系部宿舍总数的5%。

(三)文明学生评选数不超过本系部学生总数的2%。

(四)文明辅导员评选数不超过全校辅导员总数的20%,文明宿管员共18名。

、评选程序

(一)各系部开展文明创建评比活动(5月9日-5月25日)。在创建评比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择优向学校推荐,学生处组织人员针对各系部文明创建评比成果进行不低于三次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评定的重要依据。

(二)各系部组织申报,填写申报表(5月28日-6月1日)。各系部要认真组织审核文明集体、个人的相关情况,认真组织填写申请表(附件2)及汇总表(附件3),加盖公章后于6月1日交至图书馆八楼学生处,汇总表电子版发至hgyxsc@126.com

(三)学校公示(6月4日-6月8日)。学校对拟受表彰的个人、集体进行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如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请与五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将问题反映到学生处办公室,电话0373-3691127.

(四)学校表彰(6月11日-6月15日)。学校对公示结束无异议的个人、集体发文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系部要以评选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青年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弘扬民族精神、提升道德修养、为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在全国有一定知名度的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院校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二)严格评选,加强管理。各系部要认真把关,严格掌握评选条件和标准,严把有关审核程序和环节,确保评选推荐和表彰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要加强对受表彰个人和集体的后续教育和管理工作,鼓励他们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严格要求自己,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起到示范表率作用。

(三)注重宣传,扩大影响。各系部要认真做好先进典型的学习宣传工作,引导青年大学生积极参加各类评优评先活动,切实增强争先创优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工作的吸引力和感召力,激励更多的青年学生在学习先进典型中提高综合素质,健康成长成才。

                                                   学生处

                                                2018年5月8日

附件【附件2:文明辅导员、班级、宿舍、学生、宿管员申请表.zip已下载
附件【附件3:文明班级、宿舍、学生汇总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1:评选标准.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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