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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五一”假期期间加强学生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0-04-28 15:45  

疫情尚未结束,风险依然存在,我校即将启动分批复学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一严二清三防四控”的工作要求,坚决防止疫情进入校园,切实维护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有序返校复学做好准备,现将“五一”假期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应居家或在目前居住地市域范围内活动,为确保个人安全,坚持“非必须、不外出”。因特殊原因确需离开目前居住地外出的学生,应按要求提前向辅导员请假报批,经辅导员批准后方可安排行程。返回居住地后,应自觉居家隔离14天。

二、为保障学校疫情防控和学生复学返校工作顺利进行,全体学生严禁离开目前所在居住地,严禁擅自提前返回学校。

三、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按照“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各学院要全面掌握外出学生的行程信息和身体状况;经批准外出的学生应主动向所在学院报告行程安排、健康状况等信息,辅导员要每日按要求填报疫情摸排信息,认真记录行程。

四、强化自我防护,做好佩戴口罩、消菌杀毒等防护工作,勤锻炼、勤洗手、勤通风;不参加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置身人员密集密闭空间。

五、假期期间学生要注意自身和家人生命财产安全,防火、防盗、防溺水、防交通事故,远离水域、工地等安全事故高发区域,禁止学生外出旅游及以个人或集体名义组织外出观光旅游。

六、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责任人,要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切实做好假期期间疫情防控、人员管理和信息上报工作,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全体学生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松懈情绪,严格执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确保自身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学校返校复学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对因思想重视不够、措施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实不细,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将依规依纪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追责。

                                学生处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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