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工作主线和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使命任务,持续推动全省教育系统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不断提升广大师生员工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文明程度,根据《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豫发〔2017〕9号)文件精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决定继续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两创两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我校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对象
1.文明班级:学校所有的班级;
2.文明宿舍:学校所有的宿舍;
3.文明学生:取得正式学籍的在校生;
4.文明社团:学校正式备案的社团。
二、评选表彰名额
我校拟推荐文明班级5个、文明宿舍5个、文明学生10名、文明社团2个,评选上分别授予“河南省文明班级”“河南省文明宿舍”“河南省文明学生”“河南省文明社团”荣誉称号,并为“河南省文明班级”班主任、“河南省文明社团”指导教师制发相应证书。
三、申报办法
1.推荐名额。各院可向学校推荐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学生、文明社团各1个。评选标准(见附件)
2.材料报送。填写《河南省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学生、文明社团申报表》和《河南省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学生、文明社团汇总表》(见附件)及其他支撑类材料,一式2份,统一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装订。申报表中填写的各类表彰荣誉须提供支撑材料(证书复印件或正式文件复印件),材料顺序必须与申报表中一致,支撑材料评审结束后统一处理,不再退回。
3.各院经审核无误后,加盖公章,于5月20日前报送,逾期不予受理。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学生报送至学生处冯老师,申报表和汇总表电子版至xscsjk@hait.edu.cn;文明社团报送至校团委毋老师,申报表和汇总表电子版至724177329@qq.com。
四、工作要求
1.各院要坚持精神文明重在建设的原则,在“两创两争”活动中,要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教育引导广大学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带动形成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大力培育社会文明风尚,为推动全省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力量,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按照通知要求的标准和名额,认真开展评选推荐。要守正创新,调动广大学生参与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积极性,打牢深厚的群众基础,推动创建活动深入扎实、富有成效地开展。要注意深入挖掘在抗击本轮新冠肺炎疫情过程中表现优异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推荐申报时优先考虑、适度倾斜。
3.各学院要利用网络等形式对评选推荐结果进行公示,确保评选过程公平、公正、公开;要指定专人负责,按要求填报表格等相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其参评资格。
联系人:学生处 冯超超;校团委 毋加加
联系电话:0373—3691127;0373—3691079
学生工作部 校团委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