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充分发挥年终考核对辅导员工作的鉴定、激励与导向作用,切实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根据《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辅导员考评办法》,结合学生工作实际,现就本年度辅导员考核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全体专职辅导员。
二、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专职辅导员考核按照考评(个人自评、学生评价、系部考评、学工部考评、辅导员互评)、汇报、评审的程序进行。
三、奖惩办法
(一)辅导员考核结果将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晋级和各类奖惩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为“优秀”的辅导员直接授予校级年度优秀辅导员荣誉称号,并作为参评省级学生工作先进个人的必备条件。
(二)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辅导员,责令限期整改。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不再聘为辅导员。
四、注意事项
工作未满一年的辅导员,派出学习、培训、病假、产假、事假超过三个月的,不参与辅导员考核及等次确定。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
201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