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加强高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大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导向作用,引导和激励广大青年学生争做先进、自强自立,成为国家和社会所需要的优秀人才。新乡市委宣传部决定开展评选“2011年度新乡市优秀大学生”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在校全日制本专科生(2011级除外)。
二、新乡市优秀大学生评选标准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
2、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3、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努力为新乡经济和社会进步贡献力量。
三、评选注意事项及要求
各系(部)评选新乡市优秀大学生后,填写《新乡市优秀大学生申报审批表》(见附件)一式2份,B5纸打印; 11月22日上午12点前报送学生处,同时上报电子材料和学生生活照片电子版。
学 生 处
201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