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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2013-05-07 09:58  

各系(部):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学生安全工作,确保学生安全,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发厅【2013】1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学【2013】494号)文件和我校有关学生安全工作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学生安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安全高于一切。各系(部)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掌握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对学生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完善举措,全力做好学生安全工作。

    二、加强学生管理工作。在开展学生管理工作时,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21号令)和校规校纪等,依法依规开展学生管理工作,要明确分工,细化措施,加强对学生校内行为的管理,把学生日常管理落到实处。要强化对外出学生的管理,尤其是校内实训和校外实习的学生,严格学生外出请、销假手续。要掌握学生节假日期间的动向,对未按时返校的学生以及夜不归宿的学生,第一时间向家长反馈。严禁任何学生以任何名义在外住宿,确因身体原因、健康原因、心理原因需在外住宿或家长陪读的,必须与家长签订校外租房住宿协议书,明确学生、学生家长和学校三方面的责任,确保在外住宿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并报学生处备案。

    三、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学生安全工作举措。各系(部)要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在学生安全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针对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建立健全学生安全工作领导体制、工作预案、突发事件处理机制、值班制度、学生请假管理制度、校外实习学生管理制度、信息报送制度、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等,积极做好各项学生安全工作。

    各系(部)要进一步完善宿舍巡逻、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学生宿舍安全、实习实训、大型活动安全等措施,为学生创造安全稳定的学习、生活和活动环境。

    四、强化学生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以各类安全教育为主题,组织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通过典型事例,教育、引导学生提高安全意识。要通过网站、宣传栏、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深入细致地开展交通安全、校园集体活动安全、防火、防盗、防溺水、防传染病、防拥挤踩踏、防校园伤害和预防自然灾害的安全常识教育,组织好防灾应急演练,提高学生防范人身侵害、抵御财产侵犯和自护自救的意识和能力。

    五、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发生学生安全事故后,各系(部)要在第一时间处置好第一现场的同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送学校有关部门。要针对事故类型,成立事件处置工作小组,及时控制事态、心理干预、学生安抚等,妥善进行处置。事故处置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原因,尽力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六、加强舆情引导。发生学生安全事故时,各系(部)要教育和引导师生员工正确看待学生安全事件,不起哄、不盲从、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散播不实言论,尤其是不在网上传播不实信息。对造谣欺骗的,要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党纪政纪或校规校纪处分;涉嫌违法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5月6日—5月19日,各系(部)根据工作安排,要积极组织自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针对自查当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落实。

    (二)、检查督导:5月20日—5月24日,学生处会同有关部门对学生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督导,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校园网进行通报,同时各系(部)要限期整改。

 

                                               学生处

                                            201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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