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月13日(星期五)—9月15日(星期日)中秋节放假,新生中秋期间正常军训,各学院要做好安全教育管理工作,通过班会、年级大会等形式强调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认真调查、落实各班学生的去留情况,所有学生务必填写《去留情况登记表》,要在留校学生中确定每班的联系人,以便及时掌握学生情况,做好在校生晚寝检查,禁止校外留宿;在学生放假前,加强离校集中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并安排好辅导员值班。各学院新生辅导员坚守岗位,深入学生,做好新生军训考勤、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理等相关工作,强化新生安全防范教育;
2. 军训原定于11.16.19日晚上不安排训练,各学院可自行安排入学教育,因考虑到中秋节假期,所以13日晚上也不安排训练,各学院要有组织地开展相关活动,学院领导和新生辅导员要深入学生,慰问军训教官和看望新生;
3. 做好新生入学教育,并按时间节点上交简报;
4. 做好新老生的宗教摸排工作,严肃对待,认真甄别,按时上交材料,9月20日12点前交至学生处马青处;
5. 9月16日前完成18-19学年第二学期校综合奖学金评选公示;
6.10月12日前完成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公示、电子和纸质数据上报审核;
7.9月18日完成贷款预测上报;9月30日前完成生源地贷款回执的收集整理录入工作;10月15日前完成校园地助学贷款申请、审核;
8.做好户籍地入伍学生的学费补偿、学籍保留的相关手续办理。户籍地入伍的学生,各学院先代为办理休学手续,具体程序可联系教务处。入伍通知下发后,可以由家长携带手续代为办理保留学籍和学费补偿手续,学生入伍后,手机使用不方便,请及时通知家长。学费补偿十月一号之前,上交学生处;
9.做好新生入学资格保留,和入伍手续的确认。新生报到后,各学院核对未报到人员名单,针对因入伍未报到人员,汇总名单,及时上报教务处,做好登记备案。待当地武装部出具《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后,携带入伍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到学籍科办理;
10.做好退役复学学生的管理教育。做好思想教育跟踪,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做好学业辅导,帮助尽快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