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化假期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通过年级大会、主题班会等形式,对全体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重点防止交通、盗窃、传销、诈骗、校园网贷、火灾、溺水、食物中毒、饮酒等事件发生;禁止学生以个人或集体名义组织学生外出观光旅游,包车返乡;提醒学生不私自登山、不下水游泳、远离危险地点、远离人员密集场所;严禁参加任何形式的传(直)销、集会、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2.全面掌握学生离校情况,严格学生请销假制度。认真调查、落实各班学生的去留情况,所有学生务必填写《去留情况登记表》,提醒学生注意出行安全、按时返校,保持信息畅通,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一定提前向辅导员请假。
3.掌握留校学生动态,做好留校学生的安全教育。要在留校学生中确定每班的联系人,以便及时掌握学生情况;教育留校学生严格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严禁使用违规电器,不允许留宿外人、不晚归,不夜不归宿;离开宿舍时要关掉宿舍所有电器电源,关好窗户,锁好房门,宿舍内不要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各学院领导、辅导员要深入学生宿舍,深入教室,关心留校学生,及时掌握学生动态。
4.严格辅导员值班制度,各学院成立假期安全领导小组,妥善安排好值班工作,有学院相关领导带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坚持深入宿舍、深入教室,慰问学生。保持信息畅通,随时掌握学生动态,确保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发现问题,及时有效处置,并及时、如实上报,将领导小组暨值班表于9月27日12:00之前纸质版加盖公章送至学生处办公室张杏杏处;
5.各学院成立楼楼管会,安排楼层长等学生干部值班,发动学生干部力量,建立顺畅的信息反馈机制,及时全面的掌握学生动向,特别是对于重点关注学生群体要做到知去向、知目的、知返程,并将楼层长名单及十一期间学生干部值班表9月27日12:00之前交至万林宾处。
6.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各学院要在学生放假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全面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密切留意有特殊情况的学生动向,帮助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学生管理工作中的安全隐患,将安全排查报告9月27日12:00之前纸质版加盖公章送至学生处办公室张杏杏处。
7.认真开展信息核对工作,要求将新生本人与档案照片、高考进场照片、电子档案、准考证、录取通知书、考生纸质档案、录取名册、身份证逐一核对,每份材料需经2人背对背审查并记录,尤其加强对专升本等新生前置学历复核。
8.在学生宿舍、班级固定教室等场所张贴新生电子档案照片,下方公布教育厅和学校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单位等信息,10月20日前要形成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书面报告。
9.9月27日上午12点之各学院将两周未按时报到(包括未按时复学)学生的具体情况核查及佐证材料交至学生处办公室。
10.各学院上交新生入学教育总结,要求图文并茂,内容丰富,本周五(27日)前电子简报发至学生处公邮。
11.利用班会时间组织学生学习《大学生活指南》,熟悉校规校纪,10月中旬将组织学生考试。
12.本周四(26日)前上交各学院学生宗教排查相关资料,包括学生宗教信仰基本信息情况表,纸质版加盖各二级党总支党章,党总支书记签字;有宗教信仰学生的问卷复印件及谈话记录表复印件,谈话记录表最后要填上甄别结果。所有材料严禁网上传输,电子版统一用u盘拷贝。
13.9月23日前省资助系统中困难认定申请、审批完成,截止目前经济学院、艺术、外语学院已完成。
14.9月25日前省资助系统中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申请审批完成。
15.9月26、27日学院严格按照审核要求,审核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审批表。
16.9月29、30日资助中心审核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审批表。
17.关于在校生入伍保留学籍,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均需向教务处办理休学手续后,在办理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请各学院负责休学手续的办理,及时联系学生或者家长。
18.关于学费补偿代偿的相关手续办理,各学院要把好材料审核第一关,家长联系方式、学生基本情况都在补偿表格上显示,各学院要做好相关备案,做好参军学生后续的管理和情况跟踪。学费补偿手续在10月15号前,全部上交学生处万老师。
19.退役士兵复学后,要加强管理和教育,帮助尽快适应校园环境,在学业上进行帮扶。对于请假办理其他手续的情况,要加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