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学生中营造树立典型,营造鼓励广大学生学习先进、争做先进的良好氛围,展示我校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先进事迹宣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形式
1.充分利用网站和微信平台对获奖学生自强自立事迹进行宣传报道
2.召开获奖学生自强自立事迹报告会
二、具体内容
(一)网站和微信平台对获奖学生事迹进行宣传报道
1.每人提供一张近期电子证件标准照,提供500字左右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行文。
2.内容要求:
事迹材料内容要涵盖获奖者姓名、性别、政治面貌、所在系别、专业、是否是学生干部、获得的主要荣誉及典型事迹。事迹真实突出,主题积极向上,具有感染力和号召力;文笔流畅,生动描述个人学习成长过程中的亲身经历、感人事迹、生活故事、心灵感悟,具有一定的情感深度。
3.请各系12月17日前将电子照片、事迹材料电子稿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王海燕老师处。
(二)获奖学生事迹报告会
获奖学生事迹报告会由各系分别组织,请各系组织3-5名语言表达能力较强、事迹突出的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向所在系学生报告他们的先进事迹,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做先进的良好氛围。报告会具体时间地点由各系自定。
三、有关要求
1.各系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审稿,确保材料质量。同时按照时间要求上交材料。
2.各系要通过多种途径大力宣传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先进事迹。以此来应到学生学习先进、争做先进。
3.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材料请分类每人存放一个文件夹(以系、学生姓名命名),照片单独存放,不要放在WORD里。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