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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考评积分细则
2011-11-08 15:3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综合测评是对学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表现进行量化评价的一种方法,其宗旨是引导学生以学为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二条 综合测评的内容包括学生的品德行为表现、学业表现和身心表现三个方面。综合测评成绩由德育积分、智育积分和人文、身心积分三个单项成绩构成,每个单项分为基本分和附加分两部分。

第三条 综合测评成绩计算方法为德、智、身心各计100分,各项分别乘以20%、70%、10%后相加之和为综合测评总分。

第四条 综合测评成绩是评优、评先以及享受勤工助学、贷款的重要依据,连同诚信档案一起入档。

第五条 德育积分达不到80分者,不得参加三好学生及一、二等奖学金的评选。

第六条 德育积分达不到80分者,不得享受勤工助学及助学贷款。

第七条 学生综合考绩每学期进行一次,各系可根据本细则做适当的调整。其调整方案要经过学生处审批,并须提前告知学生。

第二章 德育积分测评

第八条 德育分占综合测评总分的20%。德育分由日常操行分、宿舍卫生分与附加分组成,日常操行、宿舍卫生分别占德育分的50%与40%,附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

德育分=日常操行分×50%+学期宿舍卫生平均分×40%+奖励分-处罚分。

日常操行每学期评定一次,由个人、年级专业考核小组、辅导员(班主任)共同评定,其中个人评分占30%,年级专业考核小组评分占40%,辅导员评分占40%。

(一)奖励分评分细则

1.社会工作加分

在本学期担任以下社会工作,尽职尽责、表现良好的,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给予加分奖励:

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校团委常委、系学生会正副主席、系团总支副书记

6-10分

班长、团支书、校(系)学生会正副部长、校团委委员、系团总支委员、校广播站正副站长、伙管会正、副主任、各楼管会正副主任、校各团体正副团长负责人、校艺术团队长、校各体育队队长

4-8分

校(系)学生会干事、团委(团总支)干事、班委、团支部委员、伙管会各部部长、各楼管会干事、广播站记者

2-6分

身兼多职的以最高职务分计。具体加分由各系认定,未列工作各系视具体情况适当参照加分。

2.荣誉加分

(1)文明标兵宿舍每人加5分,文明宿舍每人加2.5分;

(2)先进班级体每人加2.5分;

(3)精神文明奖获得者,视具体情况加5-10分;

(4)社会实践积极分子每人加5分(各系定);

(5)其它思想政治方面的奖项视情况酌情加分。

(二)处罚分评分细则:

项 目

内 容

扣 分

纪律扣分

旷课一学时

扣3分

迟到、早退一次

扣1分

凡政治学习、组织生活、公益劳动和规定参加的集体活动未经请假而缺席者

每学时扣3分

宿舍卫生检查不合格(70分以下者)

每次每生扣5分

早操(读)时间滞留宿舍者

每次扣3分

违规用电者

每次扣5分

夜不归宿者

每人次扣10分

受系通报批评者

扣10分

受校通报批评者

扣15分

处分扣分

在校外租房或者受警告处分者

扣20分

受严重警告处分者

扣30分

受记过处分者

扣40分

受留校察看处分者

扣50分

因同一事由被多次处分的只扣最高分

第三章 智育积分测评

第九条 智育积分占综合测评总分的70%。智育积分由基本分和附加分构成。

第十条 智育积分基本分为95分,包括当年所有必修课和限制选修课的成绩,各科成绩以学期原始成绩为准,考查课如按五分制计算,不及格、及格、中等、良好、优秀,分别计50分、60分、70分、80分、90分。智育基本分=各科成绩之和÷课程门数×95%。

第十一条 智育积分附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包括以下若干项奖励分:

(一)奖励分评分细则

1.完成必修课程学习外,每选修一门课(指任意选修课),成绩及格的加2分。

2.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表与专业相关的论文、译文,每篇加3分。

3.凡参加外语、数学建模、专业技能等竞赛活动及其它科研活动而获奖的。

内容 分值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级

5

3

2

省 级

3

2

1

校 级

2

1

0.5

4.通过英语六级者,加3分,四级者,加2分,每获得一项专业技能资格证书,按高、中、初级分别加2分、1分、0.5分。

第四章 人文、身心素质测评

第十二条 人文、身心素质积分占综合测评总分的10%。人文、身心积分由基本分和附加分构成。

第十三条 身心健康、体育课成绩达及格以上的,身心素质基础分为80分,否则为60分;无体育课的,学生体育达标的身心素质基础分为80分,否则为60分。

第十四条 文体积分附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包括以下若干奖励分。

第十五条 早上卫生值日或者因病不能起床者(有医院看病证明或者请假条或者夜间突发疾病),不算缺勤。

体育附加奖励积分表

等级

分值

级别

1-3

4-6

省高校运动会

20、15、10

5、4、3

校 级

5、4、3

3、2、1

集体项目的球类比赛奖励积分表

等级

分值

级别

1-3名

4-6名

备 注

省市级

20、15、10

5、4、3

每人均加

校 级

3、2、1

文艺演出、比赛附加奖励积分表

等级

分值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省 级

20

15

10

市 级

15

10

5

校 级

3

2

1

备 注

集体项目每人均加

文体处罚评分表

内 容

扣 分

凡校(系)要求统一参加的文体活动而不参加者

每次扣10分

校、系查勤,无正当理由(病或者值日)未出操者

每次扣3分

综合评定积分标准

系别: 班级: 姓名: 学期:

评 定项 目

评定参考依据

分值

自 我

评 分

考核小组评分

辅导员

评 分

小 计

政 治思 想

是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否维护祖国利益;是否坚持集体主义;是否维护国格人格;是否遵纪守法;是否热爱劳动;是否团结友爱。

25

求 学思 想

是否请假旷课;是否勤于学习;实习是否认真;成绩是否提升;是否从事科研;有无特长专长;有无理想志趣;语文是否优良。

25

品 德行 为

性情是否诚笃;心术是否善良;处事是否公正; 立身是否正直;律己是否严谨;事亲是否孝顺; 是否尊师重友;是否实事求是;临难是否忠厚;言行是否一致;是否有公德心;是否乐意助人。

20

生 活习 惯

是否勤俭朴实;是否自理有序;是否按时起居; 仪表是否端正;待人是否有礼;内务是否整洁; 是否积极锻炼;有无不良嗜好;有无不良习惯; 待人是否热心。

20

课 外活 动

是否热心公益;有无见义勇为;是否爱护校誉; 有无办事能力;有无获过奖励。

10

合 计

德育

积分

日常操行分=自我评分小计´30%+考核小组评分小计´40%+辅导员评分´40%

德育分=日常操行分×50%+学期宿舍卫生平均分×40%+奖励分-处罚分。

智育

积分

智育分=各科成绩之和÷课程门数×95%+奖励分

人文身心积 分

人文、身心分=基础分(80分或60分)+奖励分-处罚分

综合素质总 分

综合测评总分=德育分×20%+智育分×70%+人文、身心分×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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