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落实资助育人工作,加强资助宣传效果,充分发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导向功能和励志引领作用,学生处将开展2021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者先进典型事迹宣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习励志典型 汲取榜样力量
二、活动时间
2021年11月-2021年12月
三、征集对象
2020-2021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
四、活动安排
1.学院宣传阶段:2021年11月25日-2021年12月3日
各学院深入挖掘获奖学生的先进典型事迹,从中选出事迹突出具有代表性的学生,利用报告会、宣传栏、学院网站、微信平台、视频号、抖音、微博等多种宣传渠道进行广泛宣传获奖学生的励志青春故事,传播榜样事迹,弘扬榜样精神。
2.学院推荐阶段:2021年12月4日-2021年12月7日
各学院从2020-2021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中推荐事迹突出具有代表性的学生3-5名学生,并收集事迹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上报学生处。于2021年12月7日前将推荐学生的个人事迹材料和个人照片(具体要求见附件1)发送至167702265@qq.com
3.集中宣传阶段:2021年12月10日-2021年12月31日
学生处根据学院提交的事迹材料进行编辑制作,并对先进事迹进行集中展示。
4.整理总结阶段:2022年3月-2022年5月
学生处汇总整理学生事迹材料,并装订成册,形成《河南工学院第一届励志人物风采录》。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开展。各学院要结合通知要求,做足思想准备,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统筹规划,精心部署落实,深化“学习励志典型 汲取榜样力量”主题教育活动实效。
2.精心组织,保质保量。各学院要充分挖掘育人元素,认真遴选,精心设计,用生动的事迹对学生进行教育引导,强化思想教育和价值引领。
3.注重宣传,扩大影响。各学院要进一步强化宣传意识,积极主动做好特色活动宣传报道,扩大资助育人的覆盖面与影响力。
4.确保时效,及时上交。各学院要积极探索优秀学生先进事迹宣传新途径新方式,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送至邮箱167702265@qq.com,联系人:王海燕。
学生处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