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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2014级新生助学贷款申请等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4-09-16 15:48  

各系(部)

2014级新生入学报到工作已经基本完成,现将2014年度国家助学贷款新生申请及数据录入等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2014级新生贷款申请

1.贷款范围: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均可申请。

注:已经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学生不得同时申请高校助学贷款。

2.相关要求

1)今年起开始使用新的《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往年的贷款审批表不再使用。学生申请贷款后可在系统内直接导出打印。也可以自行在学生处网站下载。

2)贷款额度:学住费:同时,贷款总额必须为100的倍数即整百整千;

3)各部要认真考察申请贷款学生的日常表现,对预计未来违约风险较高的学生应不予批准其贷款申请。

4本年度贷款的数据录入工作应于930日前完成

5107日至108日进入数据核对阶段。

3.贷款学生公示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关于2014年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发放工作安排意见》,今年高校贷款学生必须进行两级公示:

1.(部)贷款学生最终确定后,各系(部)需对本系本年度贷款学生名单通过张贴或系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部)需提交公示照片两张或公示截图。各系(部)须在107日之前完成公示工作。

2.各系(部)公示结束后校资助中心将在全校对本年度助学贷款学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天,并将有关公示材料交省资助中心。

如无公示或公示材料不足的,国家开发银行将取消相关高校本年度贷款资格,请各系务必重视并按要求完成公示工作。

二、数据录入

贷款申请数据录入可由申请贷款学生通过在线系统自行录入也可由院系通过助学贷款系统进行统一录入,录入方式见“国家助学贷款系统学生操作说明”(附件)。以后很多工作需要贷款学生本人通过在线系统完成,因此建议尽量由学生本人通过在线系统进行数据录入和贷款申请。

2011开始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统一使用支付宝账户进行放款,贷款学生申请贷款并审批通过后支付宝平台会为每位贷款学生生成一个支付宝账户,该账户即贷款学生贷款和还款账户,贷款资金下达后会首先进入学生支付宝账户,并将学生所贷学住费扣划到我校账户,所贷生活费留在学生支付宝账户中由学生使用。

三、数据审核

(部)贷款数据录入完毕后应及时导出数据进行审核,在审核过程中应特别注意:

1)家庭住址:必须按照“省市县乡村”或“省市(县区)街道小区门牌号”的要求精确填写,务必杜绝出现只写到乡镇或街道的情况出现,一旦发现应及时进行补充和完善;

2)家庭电话:如填写的座机号码需加上区号如:0373-3691129

3)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学号和考生号各系应认真组织学生进行核对,发现错误应及时修改;

4)学生所在年级、班级、毕业时间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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